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公告取消了多项证明,其中,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,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。 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》中显示,有三大类证明被取消。一是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中,持证人不需要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的证明;二是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手续中,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需再提供存款证明。 此外,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,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,并取消与之相关的7项证明。 这7项证明分别是: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;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;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,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;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,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;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,取消实习证明;对俄罗斯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,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;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,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学期间居留证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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